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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档案: 成都国民党特务投毒案(1)十二人丧生

发布日期:2026-02-02 21:49    点击次数:127

人民解放军进驻成都后,撤销旧行政区划,将原四川省分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个省级行署,这里成为川西行署驻地。

1950年1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市军管会公安处接管国民党四川省会警察局(旧时对成都市警察局的官方称谓)。

同年3月,成都市公安局宣告成立。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作出决定:

“成都市军管会公安处、川西区公安厅、成都市公安局‘一套机构成员,三块牌子’,以利于集中领导、统一行动”。

成都市公安局以国民党四川省会警察局旧址华兴东街45号为驻地,同时也是市军管会、川西公安厅所在地,相关领导身兼这三个公安机构同等级别职务。

与华兴东街45号紧邻的41号是一处楼台亭榭错落的深宅大院,原是国民党陆军第九十五军副军长刁文俊的公馆,坊间唤作“刁公馆”。

解放后,“刁公馆”被军管会征用,作为成都市军管会公安处二室(即政治保卫室,市军管会下设的“室”相当于市公安局下设的“处”)的办公场所。

早在抗战初期就已担任晋西南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保安科长、副处长的赵方,解放后出任川西公安厅副厅长兼成都市军管会公安处副处长、成都市公安局局长,每天都有一段时间来此地办公。

1950年6月2日上午九时许,机要室向赵方递送了一份刚刚收到的密电。

这份密电来自重庆,由西南公安部政保处处长于桑亲自起草签发,内容大意如下:

接渝局递交线报,前你厅发函要求协查之要犯王成禅疑似藏匿于蓉城市区,曾有相识者亲眼目睹其在米市坝现身。特告。

看罢电报,赵方不由自语道:

“这家伙还真有一套,竟然敢躲在蓉城,跟我们玩‘灯下黑’啊!”

这个王成禅究竟是何许角色,竟被于桑和赵方同时关注?

其时,公安机关对其底细尚不了解,唯一能确认的,就是此人在两个多月前犯下了一起毒杀我方剿匪部队伤员、护送战士、担架民工共十二人的特大恶性案件。

1950年2月5日,位于成都市东北近郊、地处龙泉山脉西北边缘和回龙山脉南侧延伸区域的龙潭寺一带发生土匪暴动。

是日,由石板滩前往成都执行公务的解放军第178师政治部主任朱向离及警卫班战士一行九人,途经龙潭寺附近的院山寺山坡下时,被数百名武装叛匪包围,寡不敌众,全部壮烈牺牲。

稍后查明,这是一起由“军统”大特务、国民党成都警备司令部稽查处侦防大队大队长李干才策划、组织的反革命暴动。

当时,成都和平解放,该地区原驻守的国民党军队大部分成建制向解放军投诚、起义,但由于国民党潜伏特务的造谣破坏,一部分起义、投诚官兵的思想产生了波动。

李干才本是潜伏特务头目,认为这是一个机会,遂纠集特务、叛匪头目巫杰、徐银生等煽动部分起义、投诚官兵哗变,并胁迫当地乡民成立了反革命武装“反共保民军”,自任“总司令”,以龙潭寺、石板滩为基地,依托袍哥势力招兵买马。

继龙潭寺反革命暴动后,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多地相继发生反革命暴动,许多地方征粮工作队员遭袭杀,我军分散执勤的武装小分队被袭击,叛匪围攻区、乡政府甚至县城,干部、群众伤亡惨重。

据有关资料记载,各地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就损失军政人员三千多人。

而成都市对外延伸的七条公路,除了维系解放军后方联系的川陕公路尚在我控制之中,其余六条皆被叛匪切断。

特别是川中的叛匪之乱更是到了空前绝后的程度,因公留在成都的解放军西南军区司令员贺龙要回重庆开会时,车队路过龙潭寺、简阳、内江境内时,竟三次遭遇叛匪袭击。

一直到护送部队消灭叛匪后,贺龙车队方得以继续前行。

“龙潭寺惨案”发生后,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就此向全国发布了“剿灭叛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

同时,下发《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的指示》,要求各级政府立即开展对各类反革命分子的清查和镇压。

全国各地闻风而动,西南、两湖、两广、两皖(即皖南、皖北两个省级行署)等匪患严重地区取得巨大战果,1950年4月份,仅西南地区就歼灭叛匪85433人,投诚者38676人。

经军民协同作战,截至1950年6月初,全国范围内的武装股匪大部被剿灭,共歼匪约98万人。

要犯王成禅的现行犯罪,就发生于“龙潭寺惨案”后,我解放军进剿川西叛匪的第一阶段。

1950年3月13日,成都警备区(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兵团第60军第179师538团一个加强连在川西行署温江专员公署新都县(今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执行剿匪任务。

他们与叛匪发生激烈战斗,我方还动用了民间称为“小钢炮”的掷弹筒。随后叛匪向山区溃逃,我军乘胜追击。

战斗进行中,我方也发生一些伤亡。稍后,担架队陆续将伤员抬下,送往公路旁一块空地上的临时中转站,由汽车载送成都治疗。

由于汽车有限,运输进度受到限制,滞留中转站的伤员越来越多,到下午四时许,中转站已经容不下不断送来的伤员,部分伤员只得躺在担架上在公路边等候。

当时不巧又下起了雨,只好把待在露天的伤员抬往附近老乡家暂避。

其中,有一拨军民共十二人,包括三名伤员、六名担架民工和三名警卫战士。

伤员中有两位是军官,一位是五三八团团部的宋参谋,另一位是纪副连长,故有警卫战士随行。

下雨伊始,警卫战士指挥民工把担架抬往距临时中转站五六十米远的一户老乡家躲雨。

这位老乡孤身一个,住着两间用毛竹搭建的简易房。房小人多,难以容纳十二个人外加三副担架。

不过,门前的空地上搭着一个原本用来堆放柴火杂物的遮雨棚,由于闹匪患,储存的柴火都给蜂拥而至的土匪煮饭烧菜搬空,正好可供伤员一行躲雨。

伤员一行过去时,主人正在屋里煮饭,不知在做什么菜肴,老远就闻到一股勾人食欲的香味,一行人都还没吃晌午饭,当下闻之禁不住腹中辘辘。

三名伤员伤的都是四肢,内脏不受影响,失血后正需要补充营养,三个护送战士中为首的副班长小周在请示纪副连长后,去跟主人商量紧急解决伙食问题。

这个主人是个三十多岁、中等个头儿、体格壮实的男子,脸面黝黑粗糙,双手布满老茧,一看就是常年干庄稼活儿的当地农民。

此刻,他正站在外间的灶台边,灶台上架着一口大铁锅,里面正煮着什么,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那股勾人食欲的香味就来源于此。

小周唤了声“老乡”,问你这是烧的什么好东两,竟然那么香,还有肉味儿,是逮着啥野物了吧?

男子点头微笑,却不开腔。小周怀疑对方听不懂自己的外省话,就从衣兜里掏出一枚银元,指指那锅汤,示意要买下,再麻烦对方给煮一锅米饭。

那位老乡见到银元,眼睛一亮,弯腰揭开灶台下面另一口锅的锅盖。小周一看乐了,原来那是一锅刚煮好不久尚冒着热气的大米饭。

不过,老乡显然能听懂小周的外省话,他把锅铲伸进汤锅里,捞了一铲子给小周看,里面是野兔、野鸡各一,还有一些菌菇。

小周见之,又掏出一枚银元,连同刚才那枚一起放在灶台上。那时,银元是硬通货,在成都市区的饭馆里,两枚银洋可以吃到一桌大餐。

可是,这个老乡却提出还要加一枚银元,他说:

这饭菜是特地为当晚要来访的几个朋友准备的,为此,他还买了三斤散装白酒哩。

说着,就从厨房角落里拿出一个坛子,把反扣于上面的盖子一掀,小周果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儿。

这当口儿,别说对方开价三块银元了,就是再加两块,小周那也得咬咬牙给他。

尽管这些饭菜对于包括伤员、警卫战士、担架民工在内的饥肠辘辘的十二人来说也得少了些,但众人一致认为,这是他们有生以来吃到的最有滋有味的一顿饭。

然后,“致命天使”就登场了!

所谓“致命天使”,指的是一种非常独特的菌类——鹅膏菌。

相传早在两千余年前,古罗马独裁者凯撒就非常钟爱此物,因此,鹅膏菌又被称为“凯撒蘑菇”。

凯撒蘑菇的学名叫橙盖鹅膏菌,遍布全球除南极以外的各大洲,在东亚,人们称其为“黄罗伞”、“鸡蛋黄蘑”等。

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其种类繁多,有的种类不但可食用,且其美味闻名天下,有的种类则含有鹅膏毒肽、鬼笔毒肽、毒伞素等环肽类毒素。

这些毒素可溶于水,化学性质稳定,即使经过高温烹煮也不会失去活性。

此外,毒性也各有不同,轻者引起消化道不适,出现幻觉、昏迷等症状,如果得到及时治疗,恢复较快;如果是剧毒鹅膏菌,那就不容乐观了。

那么,剧毒鹅膏菌能毒到什么程度呢?这个听起来就有点儿吓人了——只需一朵,就足以将一个成年人送往另一个世界。

但凡误食剧毒鹅膏菌,除了上述消化道不适、幻觉、昏迷等症状外,毒素还会损伤肝脏和肾脏,导致脏器功能衰竭,即使及时就医,生还的希望也十分渺茫。

而因剧毒鹅膏菌会引起幻觉,中毒者大多感觉飘飘欲仙,没有危机感,殊不知自己已经走到鬼门关边,故人们又把剧毒鹅膏菌称为“致命天使”。

更让人头痛的是,有的毒鹅膏菌和无毒鹅膏菌外观相似,而且经常混杂在一起生长,良莠难分。

小周等十二人的这顿高价晚餐,其中与野兔野鸡混煮的那些蘑菇,正是剧毒鹅膏菌。

他们吃完之后,已是暮色初降时分,雨也停了。中转站那边传来阵阵汽车喇叭声,一行人便离开老乡家前往登车。

剧毒鹅膏菌中毒后,发作时间因人而异,最快的只有十分钟,慢的则可达二十四小时甚至更久。

这十二人中,发作最快的是六个担架民工。他们都是成都市区的职业挑夫,因剿匪战事需要,临时被军方征雇,把伤员送到成都市区的第60军野战医院后各自回家。

当晚,六人均出现消化道不适反应,由于防范意识欠缺且受经济条件限制,他们都没去医院,而是采用旧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常用的“催吐”、“催泻”等土法儿对付。

而且,六人以及家属都没有想到过“中毒”,只以为是肠胃不适。使用土法儿治疗后,次日上午,竟然恢复了正常。

原来,鹅膏菌中毒后,大多会出现一个假愈期。此时如果掉以轻心,以为厄运已过,因而放松治疗,病情很快就会急转直下。

其他六名军人则是在次日上午陆续出现中毒反应。小周等三名战士体内毒素发作后,腹痛难忍,很快被送往野战医院。

很快,在医院里的三个伤员也相继出现了症状。医生稍一检查,马上断定是中毒。

一问六人的相关遭遇,估计跟昨天那顿大餐有关,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六个担架民工多半也会出现问题。

医院随即派出一辆军用卡车,载着军医前往那六名担架民工的派出机构第四区政府,民政股还没接到民工出事的消息,当下紧急出动寻找,得知那六人竟然“无事”。

军医不信,坚持让他们上了军用卡车,把他们送往野战医院。结果途中即有两人在车上发作,到医院时,其中一人已经死亡。

至当天午夜前,中毒的十二人均不治身亡。

尽管军医断定他们系误食毒蘑菇所致,却没往“故意杀人”上面去想。

事后,野战医院按照规定向第60军卫生部报告当天伤亡情况,把这十二人作为“中毒死亡人员”列入。

3月15日,军卫生部领导在审阅野战医院的伤亡情况报告时,对一次性有十二名军民死于中毒感到震惊,致电野战医院询问相关情况,同时向第60军保卫部通报。

军保卫部领导当即决定对此事进行调查,他们跟成都市公安局联系后,由警方派出法医对中毒死亡者遗体进行解剖检验,保卫部则指派一个由三名保卫干部组成的调查组,在一个警卫班的护卫下,前往新都县石板滩事发现场。

事发地位于石板滩镇外约三里地的一个由四十多户外来流浪者组成的自然村,名字也很贴切,就叫“叫花村”。

调查组抵达时,头天临时设立的中转站已经撤销,因为那里原是位于该村村口的打谷场。

中毒的现场位于村口外的一户单身村民家,此时已是人去屋空,凡是用竹木制作的简陋家具、农具,都被搬到房后小河边烧得净光,厨房灶台、铁锅、水缸也全部被砸碎,看样子,主人是不准备回来了。

调查组当时有些不解,费这么大劲儿把家里的东西烧了砸了,还不如干脆把两间毛竹简易房以及屋前的席棚一把火烧了来得省事。

稍后,警方专案组分析可能是怕惊动了其他村民。据此认为,那个以三枚银元的高价向我军伤员一行提供饭菜的男子,应是故意杀人,疑系叛匪同伙。

随即,他们走访村民,因语言沟通不畅,加之当时的局势(村民信息面窄,估计对叛匪是否能成气候有顾虑),对军方保卫干部的询问态度冷淡,基本不予回答,即使回答,当地土话也无法听懂。

无奈,保卫干部只得去石板滩镇内调查,也是费了一番周折,总算获得以下情况。

镇外那个自然村是流浪者自发组成的,并不被旧政权承认,所以没有官方的村名,“叫花村”这个名字是石板滩本地镇民叫起来的。

“叫花村”的村民都是外地人,早在清末,就有流浪人员在那里结庐居住,开荒种地。随着聚集的流浪者增多,有男也有女,有的组成家庭,初具村落的规模。

其实,石板滩这边的居民上溯几代,也都是外来人,是清初开始实施、持续到清朝中期的“湖广填四川”移民政策期间从湖广(明清及民国时期指的是湖南、湖北)迁移过来的,称为“客家”。

所以,他们对流浪者抱同情态度,并不排斥,于是,“叫花村”就这么形成了。

解放后,新政权派来接管石板滩镇公所的干部原准备对该村村民挨家逐户进行登记,并正式给村子命名,作为镇政府下辖的一个村庄,但这个打算未来得及实施,就发生了龙潭寺、石板滩土匪暴动。

至于那个疑似叛匪同伙的投毒凶犯,人都唤其“老袁”,是前年深秋不知从何方来到石板滩的。

据说刚来时,看模样似是一个跑单帮做买卖的贩子,说一口川东话,但仔细听可以分辨出夹带着外省口音。

这人虽是流浪汉,但似乎并不缺钱,一到石板滩,就买下了村口那两间毛竹简易房作为自己的居所,房子原先的主人刘至禄这时前往成都做工。

然后,他就改为山民装束,经常上山采药草,简单处理后卖给中药店铺。

老袁住在村口,平时很少跟人接触,也难得进村。村民因其寡言少语,也就不大愿意跟他来往。

石板滩镇是客家人一统天下,镇公所那些当差的也都是客家,他们继承老辈留下的规矩,对前来本镇的流浪者,不论暂居也好定居也好,基本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除非新都县里有饬令下来要查什么角色,这才例行公事。

所以,老袁从来没被镇公所方面惊动过。解放后,镇公所被新政权接管成为镇政府,由于公务实在太多,根本顾不上清查“叫花村”的人口。

谁都知道,这些人的来历多半说不清道不明,真要搞登记,得从县里派一个工作组下来。

那么,老袁是否识文断字?他对政治是否关心?

这个,石板滩镇上的人跟他几无接触,都说不上来,只知道他那两间毛竹简易房在公路边,解放前夕来来往往的国民党军队颇为频繁,并无他跟人家有甚接触的传言。

国民党军队的军纪差,按说抢劫民众行为很正常,但“叫花村”是穷窝子,无甚可以让这班军爷“扰”的,最多抓个鸡搬些柴火,据说老袁也有过此类遭遇,但没听见他发什么牢骚。

解放后,石板滩成为起义、投诚同民党军队的一个集训点,老袁从此就不再上镇里去了。

以上内容,就是军方调查组对“3·13”中毒事件的调查所获得的情况,调查结论是:

鉴于袁某来历不明,身份可疑,以及其外省口音,高度怀疑此人是外省潜逃来川的逃犯;

其以采药为生,具备识别毒蘑菇的能力,可以排除其误采的可能;

加上事发后彻底毁灭现场痕迹逃之夭夭的情节,完全有理由认定这是有预谋的故意犯罪行为。

此案受害人有十二位之多,且被害人系正在执行剿匪勤务的革命军人及协助军方的民工,后果特别严重,因此受到军方的高度重视。1

950年3月17日午前,第60军军长兼政治委员王新亭、政治部主任桂绍彬联署签发的要求对“3·13”中毒事件立案侦查的公文及附件(第60军保卫部的调查报告),由军方机要通讯员送至川西公安厅亦即成都军管会公安处、成都市公安局。

当日下午,经市军管会公安处长谷志标,副处长赵方、秦传厚三位领导研究决定,成都市公安局组建专案组对“3·13”中毒事件进行侦查,赵方负责督导。

当晚,“3·13”专案组成立,由俞青竹、殷义、段富仁、詹添福、李长生、孙牧原、沙世杰等七名侦查员组成,俞青竹担任组长,殷义任副组长。

俞青竹是三天前刚从第18兵团政治部调入成都市军管会公安处第二室。

俞、殷两人被告知,该案直接向赵方局长汇报,专案组在开展侦查工作时,可以成都市公安局、川西公安厅的名义要求各方协助。

随后,专案组立即召开第一次案情分析会,讨论了军方调查组的那份调查报告,认同关于凶犯袁某可能是外省逃犯的判断。

为获得更多关于袁某的线索,他们打算全体出动前往石板滩进行实地查摸,但报告赵方局长后,未获批准。

此时,匪患形势发生了变化,刚刚得到消息,金堂县遭叛匪围攻,我剿匪部队已奉命前往解救。

新都方面之前因大军压境仓惶逃窜或就地隐藏起来的大量匪徒,再度猖獗,从成都至石板滩的近百里路途危机四伏,极不安全。

即使有武装军人护送,只怕也会出现寡不敌众的情况,导致“龙潭寺惨案”重演。

无奈之下,专案组只好留在成都继续分析案情。没了其他念头,只有眼前华山一条道,七名侦查员盯着军方那份调查报告中的每个细节逐个研究,总结出了凶犯的基本特点:

第一,根据袁某初现石板滩的穿着打扮,可以判定他之前并不从事体力劳动,也许是旧政权的公务员,或者是金融贸易、文教卫生等行业的从业者、从其熟识药草并能以此谋生这一点来看,其职业多半跟中医有关。

第二,其川东话中带有难以掩饰的外省口音,说明他是近两三年从外省来到川东,先在川东某地谋生,然后移居川西新都。

至于为什么要到石板滩“叫花村”这样一个地方定居,而且从原先的非体力劳动职业转换为爬山涉水攀崖下涧的专业采药工,估计是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

从时间判断,他应该是抗战胜利后方才逃至川东。其时,国民党政权正在对汉奸进行清算,由此看来,很有可能是外省被通缉的汉奸逃犯。

第三,另有一种可能,袁某的川东话并非是潜逃入川后学会的,而是来川东前就会说。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就不一定是先到川东,再从川东逃至川西。

从他现身石板滩的时间推算,也可能是那些“还乡团”一度猖獗的地区中某“还乡团”的头目或骨干分子。

次日,专案组对上述第三条内容进行了调查,因为这项调查不必离开成都就可以进行。

成都解放较晚,又是西南重镇,之前各地漏网的政治、刑事案犯中很大一部分都将此地作为逃亡的目的地或中转站。

成都和平解放后,全国各省的公安机关纷纷向成都市军管会发送协查通知,要求协助查缉逃犯。

为此,成都市公安局成立了一个专门部门,唤作“协办组”,负责处理相关信函、电报和长途电话,分门别类,下派给下辖的几个小组分头查缉,每天都有抓获相关逃犯的消息,刊登于市局一室秘书科编印的内部发行的《敌情通报》上。

现在,专案组就是要去协办组,查阅从那些闹过“还乡团”的地区寄来的协查通知。

成都解放两个多月来,协办组保存的协查通知已有七千多份。专案组七名侦查员在这里查阅了一天多,从中遴选出32份被认为可能跟袁某相关的进一步分析,最后列出了17名疑似袁某的对象。

紧接着,专案组长俞青竹向赵方局长汇报了情况,要求亲自出马,化装潜入石板滩请群众辨认。

可是,这时的匪情形势较前几天越发严峻,有情报称,石板滩那边的叛匪正在准备发动第二次暴动(该情报稍后被证实),赵方局长不同意专案组冒这个险。

但不去实地调查,专案组目前就无事可做,一干侦查员该干什么呢?

赵方建议他们这两天继续分析案情,研究侦查思路,同时,让俞青竹把协查通知上查缉对象的照片翻拍下来,送一份到他的办公室。

做什么用?赵方没说。过了三天,他把俞青竹叫去,递过一张做了标记的照片。

专案组前几天的工作没有白干,已经进行过查证,这就是疑似凶犯袁某!